煤矿事故致4人遇难,

煤矿事故致4人遇难,

admin 2025-05-22 客户服务 66 次浏览 0个评论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煤矿事故致4人遇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煤矿事故致4人遇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煤矿事故等级分为哪4个等级?
  2. 云南一煤矿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5人轻伤,爆炸为值守人员明火焚烧销毁炸药引发,可能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煤矿事故致4人遇难,

煤矿事故等级分为哪4个等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事故基本特征,包括五个方面:

1、事故主体的特定性:仅限于生产经营单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主要包括工矿商贸领域的公司、企业、合伙人、个体户等生产经营单元。

2、事故地域的延展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地域范围是不固定的,但又是限定在有限范围内的。

3、事故的破坏性:生产安全事故对人员或生产经营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造成了人员伤亡(包括急性中毒)或者给生产经营单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影响了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4、事故的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是短时间内突然发生的,不同于在某种危害因素长期影响下发生的其他损害事件,如职业病。

5、事故的过失性: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是人的过失造成的事故,同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灾害有本质的区别,如因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工作环境不良、设备隐患等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也应归为过失行为,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员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过失行为,没有立即纠正、排除不良作业因素,放任不良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发生事故。

云南一煤矿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5人轻伤,爆炸为值守人员明火焚烧销毁炸药引发,可能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谢邀!

2020年3月17日晚8时15分,云南省盐津县牛寨乡万和村瓦窑坝发生一起爆炸事件,爆炸地点位于金家湾煤矿工业广场边缘东北角(距煤矿主、副矿井口均50米),爆炸造成4人死亡、5人轻伤。

金家湾煤矿处于停建状态。

经查,爆炸系驻矿值守维持正常通风排水的工作人员,对矿内非法储存的炸药采取明火焚烧的方式进行销毁处理引发。

因为金家湾煤矿出于停建状态,这一事故不属于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故。

私存炸药的人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是指违反规定将爆炸物藏匿于某一地点的行为,是故意犯罪。

因为爆炸物危害巨大,《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对爆炸物实行国家管制。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和相关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1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3千克以上、雷管30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30米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5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15千克以上、雷管 150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150米以上的,属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云南金家湾煤矿爆炸导致4人死亡、5人轻伤,已属情节严重的情形,对其责任人的刑事处罚应该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煤矿事故致4人遇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煤矿事故致4人遇难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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